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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化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服务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0-01-10 阅读数:961 分享至:

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转型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源头举措。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支持、服务、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一、通过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一)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环评手续。根据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4次调整省和市的审批权限,向广州、深圳和珠海横琴新区全下放,也将大批治理技术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放到市级。

(二)大幅度减少环评审批的数量。减少编制报告书的项目数量。严格落实国家的分类名录,2018年广东省建设项目编报告书的仅949个,占项目审批量仅2.86%(报告表3.22万个,占97.14%)。严格落实登记表备案。占总数80%以上的仅需登记备案,实现了即时办理,便民效应突出。

(三)大幅度优化审批流程。全方位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对内整合,对外并联。对内整合了总量指标审核、市级征求意见、技术评估等环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外与立项、规划选址、用地、水保等实行“并联”。

(四)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间。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大幅度压减了审查时间,提高审查效率。与法定时间相比,实行审批制的平均压缩了50%以上。此外,实行登记表的即时办理。同时,全过程在网上公开。

二、通过强化环评服务,促进项目绿色发展

(一)主动服务,确保项目环评有序推进。对重大项目,逐一建立环评工作专班,厅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创新项目环评服务机制,统筹重点项目环评服务。

(二)高效服务,确保按期完成环评审批。根据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及涉环境敏感区情况,梳理出重点关注项目,实施挂账销号式管理。2019年省挂图督办的50个重点项目中,49个环评顺利推进,45个已批复。

(三)专业服务,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源头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对有关项目提前介入,逐一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或选线、优化生态环保措施、协调解决环评突出问题。

三、通过规范环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一)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明确要求做到依法、公平、文明、阳光执法。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强化对各地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检查,及时纠正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

(二)加强对环评机构监管,提升服务企业质量。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环评信息、每年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及时通报处理存在问题的技术机构和人员等措施,督促技术单位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压缩编制时间。

四、通过提升环境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更有效的服务

(一)建立企业沟通联络机制,开展“送服务上门”专题活动。对重点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走访,实施精准帮扶。按照《关于深化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每月第二个星期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具体问题。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推进相关环境数据接入和共享。编制《广东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指南》,对面向企业的相关办事事项、办事程序作了指引,公开相关负责同志的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直接交流。

(三)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水平。省生态环境厅22项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比例达到40%,承诺时限压缩比达到75%以上,压缩比较去年提升20%;依申请类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要求提交的办事材料平均不到2份。

五、加强治污技术指导,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一)组织开展环保服务企业行动。提出深化“放管服”8项具体举措。2019年牵头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技术、装备、服务展示交流对接会,搭建政府与企业环境治理的供需交流对接平台。

(二)引导企业提高守法自觉。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了近800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参加环境守法网络远程学习,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现场组织排污许可培训近200场,对1.4万人次开展排污许可培训,基本实现对列入年度核发清单企业的全覆盖。组织对全省钢铁、火电、水泥、石化等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技术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整治。

(三)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组织对近1200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并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单位实施环保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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