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6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3-26 阅读数:1268 分享至: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流域间的上下联动、合作共治,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2015年以来,四川省加强与贵州、云南两省联系合作,探索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2月,我省与贵州、云南签订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成为首个在长江流域多个省份间开展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2018年9月,沱江流域10市在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会议上签订了《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采用资金筹集、分配、清算的模式,设立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目前,我省即将出台《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更多的、差异化的、针对性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区域内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已列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指标。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明确审计机关在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情况以及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处置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2018年,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全省319名县乡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在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和审计实施中,均明确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辖区内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变化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并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指标。今年,将逐步增大审计数量和覆盖面,持续关注区域出入境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强化追责问责力度。
我省一直在积极探索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在2011年就成立了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作为四川省排污权交易的平台;2012年成都市和德阳市分别颁布了《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德阳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开展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