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九江市探索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改革新路径”入选2024年度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市县优秀案例!
信息来源:江西发布
发布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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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改革办公布2024年度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名单,“九江市探索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改革新路径”入选市县优秀案例。
近年来,九江市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难、优质项目落户指标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环境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探索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和出让机制,全力为项目建设提供排污总量、为产业升级释放环境容量。试点以来,九江市已向20家企业出让41宗储备排污权。
九江市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路径
其一,设计排污权制度改革运行逻辑。明确“环境容量为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排污权为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排污权指标产权归全民所有、国家持有、企业使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权须通过交易有偿取得,现有企业免费获得的排污权在转让、抵押时需补缴使用费,改变以往排污权指标获取“以政府配套为主、交易获取为辅”的方式。
其二,构建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库。遵循“所有指标交易必须有明确来源”原则,制订《九江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明确储备来源、收储方式和程序。对无偿获得或有偿获得且自愿放弃等情况的排污权指标无偿收储,对有偿获得的按政府公布的交易基准价格或协议价格有偿回收。同时建立储备台账,探索清单式、可追溯管理模式,将排污总量从业务性指标转为权属性指标。
其三,制订排污权储备交易基准价格。突出“环境有价、使用有偿、减排有利”导向,参照其他省市交易基准价等,合理确定排污权基准价格并提交市政府批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均不得低于基准价。
其四,探索全品类全行业全领域交易。在省级排污权交易制度框架下,将交易范围从“五大行业、四类污染物”扩大到所有行业、八类污染物。市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排污总量,企业一次性购买排污权使用期限为五年,期满自动续期,企业减排产生的富余指标可在二级市场转让。
其五,建立排污权政府兜底回收制度。制订回收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交易获得的排污权若有富余未在二级市场成功转让,由政府兜底回购。政府无偿收储的,企业五年内新建项目可无偿划拨;政府有偿收储的可按原收储价购买,提升企业对排污权价值的认可,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其六,建立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机制。按照“取之于生态环境、用之于生态环境”思路,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征收排污权出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统筹用于污染防治,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