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ne  公司电话: 028-962553 业务投诉:028-85560252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山东排定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时间表”:明年底前试点企业排污权交易

信息来源:经济导报 发布时间:2020-10-16 阅读数:1092 分享至:

15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提出,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2021年年底前,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确权,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2027年达峰行动,扎实推进发电行业碳排放交易相关能力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机制。2020年10月底前,出台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驻鲁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1年3月底前,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各级财政环境治理支出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在省直机关绩效考核中体现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的考核。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实现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全覆盖,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联动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制。制定实施《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2020年年底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并联工作机制。

完善环境信访举报机制。2020年年底前,修订《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后督查机制。

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设国家(济南)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国家空气质量数值预报系统迁移;2021年年底前,建成国家生态环境大数据超算云中心,借力国家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进一步下放省级环保审批权限。建立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机制。

完善环境规范标准。2021年6月底前,出台山东省生态环境标准修订管理办法,制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规范,健全环境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年底前,修订《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山东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制定《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推进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

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20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2021年年底前,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加强企业环境信用建设。2020年年底前,修订《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开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试点,2021年年底前,力争获批2家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3家工程技术中心。


上一篇

返回上一级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