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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排污权可省内跨行政区域流转

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4-03-14 阅读数:138 分享至:

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排污权将可在省内跨行政区域流转、交易。同一排污单位跨行政区域新建、迁建项目的,有偿取得的交易排污权可随项目流转。


根据河北省出台的《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河北将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推动排污权跨行政区域流转、交易。在满足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前提下,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可以在全省流转、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权可以在同一流域内流转、交易。


河北还将优化排污权市场交易方式,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权合计小于1吨的,将建立交易“绿色通道”,免予交易主体审核、免收交易保证金,简化协议转让流程。


同时,河北将全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对过去无偿获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将征收排污权使用费。鼓励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对通过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超低排放改造等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及时开展认定,优先投放市场,自由交易、获取收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2022年至2023年,全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3469笔、金额6亿多元,保障了3400余个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原标题:河北:排污权可省内跨行政区域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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